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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头条观察]“双创”升级,需要全社会各个环节提供更好服务

导语:中国双创服务进入深水区,目前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细致,不能再搞一刀切,而是需要用手术刀般的精准医疗手法,针对每个细节要进行不同的“动手术”。 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案例,拼多多上假货多,这个已经毫无异义。众多科技媒体纷纷购买其中的假货山寨货,...

中国双创服务进入深水区,目前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细致,不能再搞一刀切,而是需要用手术刀般的精准医疗手法,针对每个细节要进行不同的“动手术”。

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案例,拼多多上假货多,这个已经毫无异义。众多科技媒体纷纷购买其中的假货山寨货,进行验证。但这件事进展却不大。这件事对于监管部门难度也并不大:根据媒体购买(或者自行抽查购买)产品,如果有假货,假一赔三,或者进行市场罚款,限期1个月整改;之后再抽查,再有假货,加大罚款力度,并且停业整改;如果再有假货,就吊销执照。如果是这样的整改力度,市场还会有假货吗?

同理,网约车事关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新型交通方式值得鼓励,但品控达标必须作为前提条件,先置审核,直到确保网约车在客观上没有任何漏洞,这一点Uber也走了很多弯路,但是他们进化得也快。

没有品控的创新创业,就是耍流氓。而市场监管如果对他们过于宽容,就等于助纣为虐,一旦没有品控,其成本自然会低于正常的市场,最终它们以低价扰乱了市场秩序,劣币驱逐良币。

但这一点上,当企业以快速扩张、独角兽的名义出现时,却得到了太多的宽容。

第二个案例,最近有某国家级孵化器在上海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要求负责人接受使用“国家级”极限词的相关调查。

《广告法》确有必要对极限词作出限定,避免广告市场无序竞争。但如果这个孵化器是有国家级认定证书的,这是否还是属于违法?如果是,能否予以从宽处置?

从整个这件事的脉络上来分析,首先,孵化器拥有“国家级”资格是事实,而非过度宣传;其次,相关的内容仅放在自己的网站上、自己的公众号上,是告知而非夸大事实去营销。

在自家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客观的展示,这不应该属于《广告法》认定的商业广告活动。所以,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采取人性化的处理措施。

这两个例子希望能给市场一点触动。创头条(ctoutiao.com)撰稿人认为,这两个案例结合到一起,可以看到中国双创现在面临的瓶颈,这个瓶颈一旦被打破,未来的双创也将会获得更多的动能。

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如何提供“手术刀般精准的医疗手法”,我想要提到一个词:人性化。要人性化的根据如何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实质性的区分“好与坏”,然后作出快速反应。

第一个则在没有出问题之前能否做到主动介入,进行合规审核,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不正当竞争或者倾销等问题的发生?第二个在守法的前提下,能否做到非主观故意既往不咎,给予更好的指导?

双创升级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为双创企业提供服务,更要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市场能够更好的解决问题,而非制造问题或者遗留问题。

创头条Ctoutiao.com)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链接及出处。本文作者赵博思,邮箱:tougao@ctout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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