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创头条讯,12月30日,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发布“头条搜索关于‘品牌保护’的说明”,称头条搜索已经接到百度公司关于搜索排序不公的起诉,并表示,自头条搜索上线以来,一直支持品牌保护,无论品牌方是否购买头条搜索的广告服务,都会获得这一原则的保...
创头条讯,12月30日,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发布“头条搜索关于‘品牌保护’的说明”,称头条搜索已经接到百度公司关于搜索排序不公的起诉,并表示,自头条搜索上线以来,一直支持品牌保护,无论品牌方是否购买头条搜索的广告服务,都会获得这一原则的保护。
头条搜索还提到,目前,正在不断拓宽品牌保护覆盖的范围。对于此前针对品牌官网已经批量提供的免费官网认证功能,12月29日起,在站长平台公开了官网认证提交通道。
此前,在本月19日,海淀法院官网显示,因认为其视频产品被今日头条作为关键词,干预搜索结果,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今日头条运营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万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海淀法院消息显示,原告百度在线公司和百度网讯公司诉称,“百度视频”、“好看视频”是百度公司运营的视频聚合平台,主要依托百度公司在视频搜索、推荐、大数据等领域的核心技术,面向用户推荐个性化视频内容,拥有较高的知名度。
经百度公司调查发现,北京字节跳动公司在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内,向用户提供“头条搜索”服务。在今日头条经营的“头条搜索”服务中,输入涉案视频产品进行搜索时,搜索结果显示北京字节跳动公司拥有并运营的“西瓜视频”。
原告百度在线公司和百度网讯公司认为,今日头条将其二公司享有权利的涉案视频产品,作为在“头条搜索”中触发搜索广告的关键词,干预搜索结果,其行为系使用不当方式获取竞争优势,掠夺本属于其的商业机会。同时,今日头条作为网络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帮助自己拥有并运营的“西瓜视频”不当获取竞争优势,此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百度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公平的竞争秩序,违反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