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创头条消息,8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聚焦民生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难度大风险高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通过推动社会监督、汇聚...
创头条消息,8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聚焦民生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难度大风险高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通过推动社会监督、汇聚公众力量,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执法震慑。
办法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原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举报奖励金额明显偏低,有效激励作用逐步下降,为此《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提高了奖励标准和奖励上限,明确三个等级举报奖励的具体金额分别为罚没款的5%、3%和1%,最低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和1000元,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确定的奖励金额不得突破该上限。单笔奖励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