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直通北交所消息 12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信息显示,近日修订通过的《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据了解,现...
直通北交所消息 12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信息显示,近日修订通过的《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据了解,现行条例施行已逾十年,修订后的条例共10章71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科技创新活动、企业科技创新、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承载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科技创新保障、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条例》新增“企业科技创新”专章,正向激励企业创新,反向倒逼企业创新,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
其中,《条例》要求,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共性基础技术和新产品的产业技术攻关,补齐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和领域的短板。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与创新突破。
此外,《条例》还要求,国有企业在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开放协同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科技创新考核制度,允许国有企业将科技创新投入视同利润进行考核。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