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直通北交所消息 3月24日,浙江省财政厅官网发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该《通知》显示,2022年浙江省给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亿元帮扶资金。 《通知》进一步显示,2022年度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
直通北交所消息 3月24日,浙江省财政厅官网发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该《通知》显示,2022年浙江省给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亿元帮扶资金。
《通知》进一步显示,2022年度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资金2亿元,主要依据各地新增“小升规”企业数、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省级隐形冠军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等因素进行分配。
同时,浙江省还给予困难中小企业纾困资金3亿元,主要依据各地困难企业数等因素进行分配;给予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亿元,主要依据各地年度中小微企业重点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下达的工作任务量、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并对未获得过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12个山区和偏远海岛县,依据其入驻企业数、在建园区个数等因素给予专门倾斜支持。
据此前发布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显示,浙江省已提前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5067万元。本次下达34933万元,合计下达70亿元。
此外,《通知》还就专项资金的拨付时间做出明确的要求。对于支持对象及金额已明确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大赛等项目资金,浙江省各地原则上应自接到《通知》30日内拨付到项目承担企业(单位);其他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原则上需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拨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