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一级巡视员商庆军11月23日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着力推进北交所高质量扩容。证监会将在保证审核质量的前提下,支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标杆企业快速实现发行上市,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引导更多优质企业积极申报,推动北交所尽快形成...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一级巡视员商庆军11月23日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着力推进北交所高质量扩容。证监会将在保证审核质量的前提下,支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标杆企业快速实现发行上市,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引导更多优质企业积极申报,推动北交所尽快形成一定规模;同时,将完善北交所产品布局,持续研究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和需求的特色品种;优化基础层挂牌条件,进一步完善创新层分层标准。
市场特色亮点逐步显现
“一年来,北交所实现稳定健康发展,各项制度安排顺畅运转,市场特色亮点逐步显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显著激发,改革实现良好开局、取得积极成效。”商庆军表示。
具体来看,商庆军介绍,创新型中小企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北交所吸引了一批创新能力强、科技成色足的中小企业,目前共有上市公司126家,市值中位数为8.55亿元,仅相当于科创板的10%,创业板的20%;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6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公司占比超八成,创新属性突出。
促进创新资本形成的功能日益凸显。北交所从一开始就实行注册制,发行机制灵活高效,从时间上看,公开发行从受理到注册平均用时145天,最快仅72天;从规模上看,上市公司总计发行融资275亿元,平均每家2.1亿元,有效满足了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在北交所的带动下,新三板市场融资功能显著增强,今年以来共完成定向发行630次,融资合计18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8%和12%。
资本市场包容性普惠性进一步提升。北交所和新三板市场共有小微企业4000余家,占比超60%,近三成公司位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近600家注册在县域地区,有效延伸了资本市场服务范围,提升了直接融资覆盖面。
有活力、有韧性的市场生态初步形成。从融资端看,企业申报北交所的热情持续高涨,一年来300多家企业到新三板挂牌,400多家创新层公司积极申报北交所,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从投资端看,各方参与度明显提升,合格投资者达520万户,超580只公募基金入市,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主动参与市场;从交易情况看,北交所日均成交近10亿元,日均换手率近1%,呈现出与中小市值股票相匹配的流动性水平。
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更加顺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各个层次体现出差异化定位,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契合自身需要的市场选择。转板机制有效运转,已有3家企业由北交所转至科创板、创业板;强化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完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服务体系,目前已有近80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企业挂牌新三板。
持续完善市场功能
“证监会将坚守北交所市场定位,持续夯实市场基础、完善市场功能,推动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效能不断提升。”商庆军表示。
具体而言,着力推进北交所高质量扩容。“一定的市场规模是形成流动性、发挥市场功能、实施产品创新的基础。目前,北交所市场规模和品牌影响力需要尽快提升,市场流动性、估值水平基本契合中小企业特点,但是与市场各方的高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商庆军表示,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北交所高质量扩容。证监会将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规模与特色并重,立足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持续优化市场服务,完善发行上市条件,提升审核包容性,在保证审核质量的前提下,支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标杆企业快速实现发行上市,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引导更多优质企业积极申报,推动北交所尽快形成一定规模。
“不断加快创新发展步伐。”他表示,近期,北交所融资融券制度正式发布,北证50指数也于周一启动运行。证监会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北交所产品布局,持续研究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和需求的特色品种,不断提升融资功能;稳步推进融资融券制度落地,探索引入混合交易机制,提升市场运行效率;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业务参与积极性;积极推动各类长期资金入市,丰富投资者数量类型,提升市场流动性水平。
商庆军强调,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北交所与创新层、基础层联动配合、协同发展,是新三板市场的重要特点。证监会将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持续深化新三板改革,优化基础层挂牌条件,进一步完善创新层分层标准,加大对“更早、更小、更新”的初创型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北交所培育和输送更多优质上市资源。研究发挥新三板作为“公募市场”与“私募市场”衔接枢纽的作用,为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的“募投管退”提供更多支持,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早期融资和发展环境。
商庆军提出,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北交所处于市场建设初期,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对夯实市场基础、打造市场品牌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准入方面,在严把“入口关”,坚决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防止企业“带病上市”的同时,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性,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监管方面,强化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紧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零容忍”打击财务造假、资金侵占、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培育和规范为目标加强挂牌公司监管,引导企业在规范中发展,为上市打牢基础、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