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唱片时代、SP时代、流媒体时代:中国音乐产业的盈利逻辑。
上周,阿里星球搞砸了“第一次”的新闻沸沸扬扬。思达派(Startup-Partner.com)小编在梳理事件的来龙去脉的时候,回顾了音乐产业这十几年的沉浮,用“失控”一词形容再贴切不过。
不仅音乐的载体早已从唱片转变到了流媒体,就连盈利逻辑也从在唱片中获利,转变到依靠流媒体建立曝光度、再靠巡演和贩售周边获利的模式。而且在过去四年里,消费者去看音乐现场买票花费甚至达到数字音乐与实体唱片花费的20倍左右。这时,音乐产业的压力“貌似”转移到了互联网创业的肩上。
但互联网真的能改变音乐产业吗?所以今天暂且不论“阿里星球”的成败,我们只想和关心音乐的朋友来聊聊:从唱片时代到流媒体时代,失控的音乐产业究竟能否重生?
一、用PGC模式打造新IP,或是音乐产业未来方向
首先,在TalkingData发布的《2015移动音乐应用行业报告》中关于“移动音乐应用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格局”的图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在中国巨头较量、并购重组、四分天下、UGC满天飞的局面里,“版权”的重要程度越来越凸显。
确实,对标同属流媒体的各大互联网视频平台,早在几年前,他们就纷纷采取了,以“自制剧”以及“买断外来剧独播权”来抢占用户和发展周边,最终实现盈利的模式,如搜狐。虽然效果似乎“虚火”,但不难看出在“版权”之争下“IP”的分量。
那么,在音乐产业中,“IP”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呢?思达派(Startup-Partner.com)小编了解到,各大音乐产业平台在“上游内容生产”环节依托UGC模式下,也在尝试“制造IP(PGC)”和“服务上游生产”两个方向。毕竟,就音乐领域来说,关注音乐的产品和内容,才是最核心的部分。
1、先说,豆瓣音乐、QQ、酷狗等一系列平台尝试原创移动音乐的案例。
自造血的音乐产品(PGC)模式是目前笔者比较看好的,但是说实话,豆瓣音乐的产品经理实在是让用户跟着着急。估计用户最常吐槽的就是“拜托学习一下Pandora”,当然不只是在算法和产品功能上。同样是做音乐人方向,Pandora 就在2014年推出了 Artist Market Platform,还收购 Next Big Sound(一家在线音乐数据分析公司)。2015年又完成了对 Ticketfly(美国一家大型票务公司)的收购。另观豆瓣,估计是赶不上了。
不过我们仍然是可以看到音乐产品在发力PGC方向的一些尝试,比如易观智库统计的2015年各大音乐平台的原创音乐人计划。但在盈利模式来说,仍然没有一条是清晰的。
2、再说,为上游内容生产服务的阿里星球和幕后圈。
今年5月,声势浩大的阿里星球终于亮相。粉丝游乐、大牌直播、在线音乐、幕后英雄,应有尽有。掌门人宋柯的“乔式演讲”也简单直接地表明着阿里星球想要把音乐乃至泛娱乐行业的上中下游都囊括的决心。而目前互联网音乐产业的盈利方向:音乐人服务、直播、O2O、演唱会、粉丝服务等。阿里星球也因产品模式等原因,几乎包含了上述所有的盈利模式。
不过说句实话,笔者看到这样的阿里星球还是比较失望的。即使我从没有期待过他们能像一家真正的互联网公司做到技术创新,也希望是有模式创新在的。而所谓的“淘宝模式”,感觉就是一个大杂烩,把现在能想到的音乐产品模式全都放一起,果真是一个星球。
比如,“粉丝游乐”那一套东西,不就是音悦台那一套东西?大牌直播不就是视频网站切入直播的那一套?在线音乐跟虾米音乐等一系列播放器有什么区别?除了买更多的版权外。而幕后英雄,也让我想到了另外2个产品——幕后圈、悟空音乐。
幕后圈跟阿里星球“平台型服务”理念不太一样的地方就是,鉴于音乐人和产业的独特性,目前幕后圈是依托互联网技术提供大数据,但却是靠人力对接服务的,且赢利点也在此。据思达派(Startup-Partner.com)记者了解,由于这种服务被迫切需要,所以这一部分直接的盈利并不低。
但话说回来,音乐产业上游内容的创作真的可以如物品一样,像淘宝京东那样电商化操作吗?
答案也未可知,毕竟互联网能做的从来只有三件事,就是降低传播成本、免费教育用户和提高创作效率,而这些都不是艺术创作本身。所以艺术创作最需要的是什么?纵观历史,除了个把天才,答案或许是“面包”。
二、音乐产业重生的关键:产权确权
所谓“面包”,就是能够用市场喂饱创作者。在过去,音乐产业的盈利逻辑,就是卖唱片,单一的制度让产权分明。到了上世纪90年代末,从广东开始席卷全国的盗版(HDVD)巨浪一下子就把唱片公司拍到沙滩上了,大家都拿不到钱,这场面一直持续到2004年。但2004年并不是唱片业回暖,而是更糟,数字音乐以及网络下载的冲击让这时的音乐产业几乎没有版权概念,音乐产业到达了持续近10年的SP时代(SP全称Service Provider),唱片公司的盈利模式转变成通过付费彩铃下载之类的手段提取版权费。而到流媒体时代的版权意识更差劲,再加上互联网用户付费习惯没有养成,导致饿着肚子的创作者不能继续创作,音乐产业自然萎靡不振。这也回到了最初的问题:失控的音乐产业究竟能否重生?版权就是关键。
正如著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的产权理论,“只要产权不明确,由外在性带来的公害是不可避免的,只有明确产权,才能消除或降低这种外在性所带来的伤害。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引入市场价格机制,就能有效地确认相互影响的程度以及相互负担的责任。”也如孟子所言,无恒产而有恒心者,为惟士为能。
所以,知识产权最后的逻辑是产权确权。只有产权确权,才能涌现出优秀的制作人以及从业人员,从而推动音乐产业的发展。而互联网能做的,就是通过大数据提高创作效率、提高产品体验、快速传播、降低使用成本以教育用户“脱盲”、提高整体国民素养,最终完成协助音乐产业高速发展的功能。所以对于创业者而言,要想从中分一杯羹,还需要从更高的格局上找到更好的切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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