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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潮下房产电商的三种模式

导语:互联网思维在创造一个又一个商业传奇的同时,也快速打破了行业旧秩序,冲击着传统行业。在逐步渗透了商业贸易、娱乐电影、餐饮出行等行业之后,互联网开始朝重资产型的行业进军,这其中,就有房地产行业。

互联网思维在创造一个又一个商业传奇的同时,也快速打破了行业旧秩序,冲击着传统行业。在逐步渗透了商业贸易、娱乐电影、餐饮出行等行业之后,互联网开始朝重资产型的行业进军,这其中,就有房地产行业。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战略,用互联网改造房地产业已成不可逆转的趋势。尤其是房地产电商,纷纷在互联网+的新思维下,锻造各自的商业模式。

目前来看,房地产电商领域已经初步形成了3种类型模式:交易平台型、中介自营型与互联网信息平台型。

1、交易平台型房产电商模式

代表企业:吉屋、房多多、好屋中国等。

吉屋、房多多等交易平台型房产电商的主要特点是:其一,都是新创的平台,没有传统的包袱;其二,搭建平台,聚集房产商、房产代理商、房屋中介、购房者,提供多维交易服务。

以吉屋为例,这个容易让人跟爱屋吉屋混为一谈的房产电商新军,实际模式上跟爱屋吉屋大相径庭。

成立于2011年的吉屋是房产领域“互联网+”概念的领先实践者。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房产交易平台领导者,吉屋定位“做房产O2O行业的‘天猫’”,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和新房代理商构建“互联网+”的开放式房产交易平台,并围绕新房销售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吉屋上的新房房源就像天猫上的商品来自合作的区域新房代理公司,销售则通过平台上的二手经纪人实现,吉屋的价值就是帮助传统房产交易机构能够更高效率低成本的卖房。

吉屋运用移动互联网的力量,成功创新了线上客源、线下渠道以及金融资源的连接模式,率先完成了真正意义上房产交易o2o闭环,让购房更省更放心,让房产交易更高效。目前,吉屋主要通过流量平台“吉屋网”、交易平台“吉屋惠”及金融平台“房利通”等,为行业及终端用户提供移动互联网体验的房产交易相关服务。

2、中介自营型电商模式者

代表企业:链家、爱屋吉屋、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

相对而言比较多,在互联网+的潮流下,传统的二手房中介几乎都纷纷触网,不同只是介入程度的深浅。这其中主要代表是链家、爱屋吉屋、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

链家作为老牌传统房产中介,广泛的线下门店及房产经纪人资源是其最大的优势。链家成立于2001年,目前已覆盖全国17个城市和地区,设有3500多家门店,拥有5万余名经纪人,平均每6分钟帮助用户成功完成一次交易服务。

在向互联网转型的方向上,链家也是转身较快、且互联网化比较深入的房产中介型电商。6月30日,链家地产正式更名为“链家”,宣布开启全面互联网化战略。

爱屋吉屋作为中介型电商的另一个代表,其发展路数则跟链家不同。在每进入一个城市前,爱屋吉屋会先派出“地推”团队收集该城市的房源基础数据,包括小区、楼盘、房源编号等。接下来,爱屋吉屋后台400中心会逐一拨电话,将收集来的房源进行核实,确保房源真实存在。没有实体门店、免佣或超低的佣金,以及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这些完全不同于传统房产中介的“超常规”做法,也让爱屋吉屋迅速被消费者认同。

而由于名字上十分相近,爱屋吉屋常常被人与吉屋混为一谈。实际上,两者区别还是很大的。

首先,吉屋目标是做全国最大的房产交易平台,目前重点在新房业务。可以这样理解:吉屋在帮助传统机构做互联网转型。而爱屋吉屋是一个自营中介,虽然去掉了门店,但搬到写字楼上去了,仅据称北京上海就已经有6000多号员工。爱屋吉屋的业务重点在租房,目前在尝试二手房。

其次,从创始团队来看,吉屋的团队基因是互联网基因,CEO潘国栋与董事长张德祥来自阿里和腾讯,而爱屋吉屋创始团队则是出身原土豆和大黄蜂打车团队。

3、第三种类型模式即互联网信息平台

代表企业:如搜房网、安居客、搜狐焦点、新浪乐居、58同城、赶集网等。

这类平台主要是聚合各位房源信息,直接面向中介与终端用户,在房地产发展的早期,比较受欢迎,所以也比较为大众所知。

传统房产中介企业赚的是购房户和租户的佣金,再将佣金的一部分投放到房产信息发布平台,作为房产信息发布平台,搜房、安居客等只是收取传统中介的端口费。

而当互联网房产中介异军突起时,搜房、安居客们也不再仅仅满足于收取端口费,而是开始进军线下服务领域,真正涉足房产交易,直接面对客户、提供服务。这样一来,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与原先自己的客户——传统房产中介成了直接的竞争对手,矛盾也一发不可收拾,这里面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2014年搜房遭遇传统房产中介集体抵制的事件。

无论是搜房网开始进军线下,还是安居客被58同城收购,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的模式受到的挑战无疑是空前的,转型势在必行。

总结:三种模式哪个更好?需要时间验证

吉屋将自己定位为房产O2O行业的“天猫”,相对应的,也有人将爱屋吉屋、链家比喻成房产电商中的“京东”。无论是交易平台型,还是中介自营型,目前来看,还无法简单判断孰优孰劣。包括互联网信息平台,在一段时间内,三种模式也将继续并存。

只是看在这一场“互联网+房地产”的房产电商大战中,谁能将产品与体验做得更好,能够通过互联网的模式更好地服务好房产商、代理商、房产中介与消费者,谁就能获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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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思达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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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志钢

    历志钢

    房地产O2O正在兴起

    2015-07-08 1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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